外交部駐港公署致信駐港外媒:客觀公正報道黎案是媒體責任

发布日期:2026-02-09     阅读次数:112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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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新聞網2月9日電  2月9日,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宣判。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致信駐港外媒,指出這一判決結果充分體現香港司法機關捍衛國家安全、維護法治尊嚴的堅定決心。

發言人指出,黎智英惡行昭彰、罪有應得。此次庭審過程中披露出的黎的犯罪事實鐵證如山。黎智英長期操縱輿論,煽動社會動亂,乞求美西方“制裁”中國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,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反中亂港活動。其所作所為早已逾越言論自由的邊界,嚴重踐踏法治和社會秩序,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,嚴重挑戰“一國兩制”原則底線,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。特區司法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對黎做出定罪判決,合法正當、不容置喙。

發言人表示,香港司法機關嚴格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,程序公義,公開透明。自黎智英案開審以來,法庭審查了2220項證物,審視了80000多頁文件,聽取了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,黎智英本人出庭作證達52天。庭審期間,不僅香港市民和媒體關注,多名外國駐港領事官員也旁聽見證全過程。整個審理過程不受任何外部壓力影響,程序公正、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,法庭依法作出判決,充分彰顯了香港司法專業性、透明度和公正性。

發言人強調,真誠希望駐港媒體能够尊重香港獨立的司法審判,恪守新聞職業道德,秉持客觀、公正的職業操守進行報道,不將法律問題政治化。(完)

閱讀原文:https://www.hkcna.hk/docDetail.jsp?id=101238876&channel=43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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